【費用包含】
1. 酒店:歐洲當地評定標準三星級的酒店,房間設有私人浴廁,兩成人一房為原則。小童2至11歲團費以不佔床位計算並需與兩成人同房。小童若需佔床或小於兩成人同房,則以成人團費計算。
注 Ⅰ. 歐洲酒店均含早餐,但僅以簡單式的歐陸式早餐為主;歐陸式早餐定義:咖啡或茶、果汁、麵包、果醬。
Ⅱ. 歐洲酒店無論空間大小、設施配備及服務等情況都比其他國家較舊而小,請客人配備日常洗刷用品及入鄉隨俗,多加諒解!
Ⅲ. 歐洲當地相關條例限制如環保、如歷史悠久、如歐洲氣候較溫和等,較多酒店因條例限制而無空調設備。
2. 交通:採用空氣調節豪華遊覽巴士及旅程表內涉及並所列之各式交通工具。
3. 膳食:以各行程所列包含內容安排。(請參閱每團之“團費包含”)
4. 節目:照行程表內所載之各項遊覽節目。(門票包含與否請參閱每團之“團費包含”)
5. 領隊:華藉專業雙語廣播(國語及廣東話)領隊當地出發,隨團服務。
【費用不含】
1. 各類保險、旅遊證件,簽證費用。
2. 額外或行程以外要求安排之節目。
3. 賞於當地導遊、司機及華籍領隊之小費。
4. 航空公司徵收之行李超越規格或超重費用。
5. 私人費用如房間飲品、電話、洗衣服務等。
6. 餐費、景點門票、小費、遊覽税及住宿税, ,一切不在【團費包含】所列。
7. 在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之情況下,如罷工及交通延誤,而引發之額外支出。
8. 小費規定每人每天 7 歐元,歐洲以外(美加澳)行程 10 歐元,成人及小童一律相同。
9. *進城遊覽稅及住宿稅 ( *個另城市;詳情見於消費指南)。
【 臨時取消及退款辦法】
一經報名後在任何情況或理由下需要取消訂位元,必須於出發日期前15天以書面通知。由出發日起計算不足15天取消訂位,得按照下列章則扣除費用以作賠償:
(1) 出發日前16 天 或 以上通知,可作任何更改、取消又或延期出發,不作任何費用扣除
(2) 15 - 8天(以出發日計算,但不包括出發日及通知日),需扣除全數團費50%
(3) 7 - 0天(以出發日計算,但不包括出發日及通知日),需扣除全數團費100%
* 特價團、航空團、美加團、自主團、學遊團及遊輪團另議。另,Local
Tour本地團之出發人數以不少於20人為原則,如參加人數不足,本公司有權於出發前最遲四天通知取消,並將已繳交之團費退回,團員不得藉故要求賠償。注:「歐來歐去循環巴士遊系列」及 所有注明『保證出發』的旅行團,將不受此人數限制!
【其他細則】
1. 在任何理由及情況下團員若逾時而趕不上航機或巴士出發,本公司恕不負責及概不退還任何費用。
2. 航機或巴士如因故障或塞車而延誤出發時間,須將行程更改或取消節目,團員不得藉故反對及退出,如遇上天氣惡劣、罷工或突發意外,引致行程延誤,團員不得藉故要求賠償或索回團費。
3. 團員須自行負責有效之旅遊證件(護照)及簽證,在任何情況下或即使團員持有效之旅遊證件及入境簽證,如在入境時為當地移民局(海關)拒絕入境,概與本公司無涉,一切損失團員自行負責,團費例不退還。
4. 團友在任何情況或私人理由下,要求自行出發,個別返回或中途離團,本公司定當協助安排。唯本公司將不負責一切由於交通或任何事上之延誤而導致未能趕上預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上間接或直接之費用損失。
5. 遊覽章程屬文字參考性質,遊覽程序及住宿地點等問題,本公司會視乎實際情況作出適當的安排及調改,更不排除景點休假及當地節日關閉而取消節目的可能性,團友理應接受,不得異議。
6. 互不認識而拼房同住,即使是由本公司安排,團員其人格及行為,概與本公司無涉。一旦出現任何紛爭恕難架入。
7. 團員如在旅途中退出任何一項活動或膳食,均當自動放棄,費用概不發還。
8. 任何團員若蓄意妨礙領隊工作,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影響團體正常活動及利益時,領隊得視具體情況或在大多數團員贊同下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命令該團員離團,其未完成部份旅程之餘數,概不退還,其離團後一切行動,概與本公司無關。
9. 不排除在排版印刷上的錯漏,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利。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章程及細則的權力。
10. 有關18歲以下未成年者、孕婦或長者70+;其必需由至少一名(65歲以下)的成年親友陪同參團,我們才會接受其報名。注:參團者(孕婦或長者70+) 於報團同時亦必需簽署「參團承諾免責聲明書」為雙方保障。我們更建議(孕婦或長者)在參團前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
【責任問題】
1. 本公司僅代理航空公司、酒店、交通工具或其它旅遊機構安排之服務,凡參加本行程表或單張內之團友或客人如遇有財物損失、意外身亡,或因天災人禍、機器失靈、交通延誤、失火、罷工、戰爭、政局不安、無法控制及政府更改條例而招致損失額外費用時,概與本公司及其代理人等絕無關係及不需負任何責任。
2. 本司採用之觀光交通工具及酒店,如飛機、輪船、火車或巴士等,其對旅客安全及行李遺失等問題,各機構均訂有各種不同條例,以對旅客負責。行李遺失,意外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形,當根據各機構所訂立之條例作為解決依據,概與本公司絕無關係及不需負任何責任。
3. 若遇特殊情況,如天氣惡劣,罷工、颱風影響、證件遺失、酒店突告客滿、原定班機取消或延誤、政變或任何非人力可控制的突發事故,而必須將行程、住宿或交通工具更改或取消任何一項旅遊節目,本公司得依照當時情況全權處理,在此情況下團員不得藉故反對及要求賠償,事件所引致之損失或增加費用,團員需自行負責。
4. 凡參團者,需遵守各國法紀,嚴禁攜帶私貨營利及違禁物品。進出境準例,是根據個別國家所訂立,如因個人理由而被某國拒絕入境,其責任與本公司絕無關係及不需負任何責任,餘下之旅程將不獲退還款項,及因而所需之額外費用如交通、住宿需由其個人負責,與本公司無關。
5. 在任何情況及任何地點下失竊,引致遺失金錢及物品,本公司、司機、領隊及導遊均不負任何責任,任何財物及証件等團員理應並有責任自行保管。
6. 鑑於巴士型號不一定能託運輪椅,因此請諒我們不能接受使用輪椅者報名跟團。
7. 本公司擁有参加者的肖像公開權,我們會於旅遊中拍攝活動花絮。
8. 有關18歲以下未成年者、孕婦或長者(70+);其必需由至少一名(65歲以下)的成年親友陪同參團,我們才會接受其報名。注:參團者(孕婦或長者70+)於報團同亦必需簽署「參團承諾免責聲明書」為雙方保障。我們更建議(孕婦或長者)在參團前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